師培中心多功能室使用原則
一、師培中心相關會議及教師教學研究優先使用。
二、平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因會議、活動、討論等用途借用者,請至少提前一天登記。
三、平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,無人登記借用時,開放師資生自修。
四、平日下午5點後及例假日原則上不開放個人事由使用,惟因參與中心辦理的團體活動需借用者,
請於平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,先行至師培中心紙本登記借用及電子鎖感應卡,
借用人應負保管責任不得續借給他人,並於離開時妥善關閉電氣設備、鎖門及歸還感應卡。
五、空間用畢後,應注意各項電氣設備是否已關閉。
六、其餘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空間管理辦法辦理。
登記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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