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申請
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檢核(新制) (申請畢業或申請參加教育實習者)
92學年開始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即適用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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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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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01日至7月10日
1月18日至1月27日
(假日順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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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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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資培育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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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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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先行畢業者
★ 申請參加教育實習者
★ 研究生畢業時請一併申請學程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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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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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取得本校畢業資格(成績單證明)
(參與教育實習者,碩士、博士需修畢應修學分數, 博士生需通過資格考試)
2. 修畢預任教科別之專門課程(任定表影本)
3. 修畢教育專業課程(成績單證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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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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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歷年成績單正本
3. 2吋照片1張(製作教育學程證書用)
★ 參與教育實習者,另需注意:
2. 實習期間之離職證明書(在職生需繳交)
● 請填寫課程檢核申請表,檢附歷年成績單,
先行至本科系所檢核 4.修畢本科系所課程檢核,
再將申請表繳至師培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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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取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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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「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」
請於8月15日;2月20日以後至師培中心領取
●「教育學分證明書」
請於8月15日;2月20日以後至各所屬學制教務單位領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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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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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及1月兩梯次之畢業生資料經本中心課程檢核後,
統一列表送至各教務單位製作證書,逾時不候,請務必注意申請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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