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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尚未參與教育實習之畢業校友證書換發事宜

尚未參加教育實習之畢業校友

欲申請新制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,據以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者,

請於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複檢時間,每年7月01日至7月10日,及1月18日至1月27日以前

憑本校教育學程證明書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(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)

向本中心申請換證。因證明書製發需至少5至10個工作天,敬請提早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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