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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[加修] 在學期間擬修習其他專門課程申請方式

依據

本校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(領域、群科)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

對象

1.本校師資生

2.已持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本校進修學位者

說明

1.本校師資生在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(首張教師證書)同時,或本校已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之研究生,預計加修其他任教學科專門課程,作為加科登記的科目(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),應向本中心提出加修申請,申請獲准者,其認定標準以提出申請修習年度,本校適用之專門課程一覽表為依據。

2.加修科目應提出預作專門課程認定申請,並應於修畢本校系所應修畢業學分、教育專業課程、首張專門課程及完成教育學程相關規定之當學期加退選週結束前,同時至本中心申請辦理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初檢」,並於當學期期末成績開放查詢後,至本中心申請辦理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複檢」。

3.具備首張教師證書後,尚須向本中心申請加科登記。

4.未事前提出申請修習者,辦理加科登記之專門課程之認定,應以申請者申請專門課程認定年度,本校報經教育部核定之專門課程為依據。

下載

申請表格下載

所申請之其他任教學科專門課程學分,需全數於本校修習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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