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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教學]有關修正後之教育專業課程,自 113 學年度起入教育學程師資生適用

有關教育學程修正後之教育專業課程,自 113 學年度起入教育學程師資生適用,

108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入教育學程師資生得准用。

為維持課程一致性,教育專業課程與專門課程應適用同一學年度課程版本。

113學年度起入教育學程師資生適用之教育專業課程

有關113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修正,舊課程版本開課規劃說明

113版本及108版本新舊課程對照說明

同學們的QA

1.新舊版課程主要差異為何?

答:

(1)舊版職業教育與訓練僅有1學分,生涯規劃課程需額外至通識中心修課,

    新版的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為2學分,舊版課程因學分不一致無法抵免新版。

(2)舊版的班級經營課程,是跨領域課程(1學分教育方法課程、1學分教育實踐課程),

     而新版本的班級經營因調整為2學分教育實踐課程,如要以舊課程抵免,

     於教育實踐課程則少了1學分,需額外選其他教育實踐的課程來補足。

(3)舊版本的教育議題專題課程,是跨領域課程(1學分教育基礎課程、1學分教育實踐課程),

     於教育實踐課程則少了1學分,需額外選其他教育實踐課程來補足。

2.新舊版課程調整後,實地學習54小時的規定有何差異?

答:

依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:

各大學規劃各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包括至擬任教類科實地學習,提供師資生

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見習、試教、實習、補

救教學、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;其應經各大學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,

且時數規定如下:1.中等學校:至少五十四小時。

本校的實地學習54小時規定,目前正在修改法規,修正通過後,另行公告。

內容草案如下:

師資生應至中等學校擬任教類科實地學習,實地學習包含分科/分領域教學實

習課程之參訪教學現場、見習與試教至少18小時;校外教育服務學習(例如:

習教育服務學習課程、參與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等)至少36小時,以實際

服務時數計算點數,應至少54點。

換句話說,適用舊版課程的師資生於修完教學實習、教育服務學習課程後,

就滿足教育部要求的實地學習54小時,

選用新版課程的師資生則於修完教學實習後,即具備18小時,

至於所餘的36小時,可選擇選修教育服務學習課程,或者參加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、

也可參與其他校外教育服務學習活動來達成時數要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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