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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教材教法/教學實習

分科/分領域

教材教法課程

安排校外參訪一次(由班級代表填寫校外參訪申請表,於參訪10日前提出)。

分科/分領域

教學實習課程

課程為二學分四小時,屬必修第三階段課程,安排於每學年的第二學期上課,以下分點介紹上課流程:

(一)學期第一週集中上課,同時宣布分組名單。

(二)學期第四週安排校外參訪(由班級代表填寫校外參訪申請表,於參訪10日前提出)。

(三)學期第七、八週起校外教學實習(試教),為期一個月,確定日期由老師於上課第一週宣布。

(四)學期第三週至第五週上網填報教學實習調查表,並請繳交教學實習同意書至本中心作為行文至實習學校憑證(需自行取文者、或有特殊情形免發文者請備註)。本中心將統一於3月20日後製發公文至實習機構。請申請人務必於3月19日前繳交完畢,逾時不候。

注意事項: 自覓實習學校時,如主要與科主任接洽者,亦請務必知會教務處。

(五)校外教學實習,每週至少安排四節課,最少上台試教一節課,並錄影存檔。(攝影機可向師培中心借用,開學第三週即由班級代表代表借用,中間若有任何機器零件遺失照價賠償。)

(六)校外教學實習需用表件:

    1.教學實習記錄表

    2.教學輔導老師書函暨評量表

(七)實習完畢後需繳交資料:

1.評量表請輔導老師打好分數密封交回任課老師

2.教學實習記錄表,交由任課老師審閱後,集中送回中心存查。

3.試教光碟片1張由班級代表收齊後,統一繳回中心。

相關表件下載

校外參訪表格

1.校外教學參觀申請表

2.校外教學參觀報告表

試教表格

1.校外教學實習紀錄表

2.校外教學實習教學演示紀錄表

3.校內教學實習演示評量表

4.教學輔導老師書函暨評量表

其他表格

1.教學實習調查表

2.教學實習同意書

3.教學實習感謝狀

備註

  1. 尚未修習教育基礎課程1門、教育方法學課程2門、及教材教法課程者,不能修習本課程。
  2. 若有致贈感謝狀之需求者,請自行下載教學實習感謝狀檔案,至師培中心領取獎狀紙印出來,並由中心核章。
  3. 師資生自行下載教學實習同意書,請實習學校簽章,一份請實習學校保留,一份交回師培中心。
  4. 請安排校外教學實習時,務必先與實習學校老師聯繫,確定輔導老師名單,知會該校教務處,並填寫同意書,以免發生公文送出,教務處卻不知情的狀況。